"双创"活动,即"大众创业""大众创新",泛指我国各地的城市与企事业等单位的两项创建工作。2017年4月2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设立"世界创意和创新日"。
在2015年6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后,"双创"再度吸引了人们的注意,该次会议确定了几大鼓励发展政策:
——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等给予税收支持;
——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自由组合的户籍、学历等限制,为创业创新创造条件;
——大力发展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
"双创"政策之下,政府有必要为大学生提供越来越多的创业辅导,创业易守业难,即使政府给予再多的支持甚至白白送钱,对社会仅是一知半解、对市场只是了解皮毛的大学生在创业路上除了坎坷就是险阻。我们不愿意看到99%的初创型企业在一年内就消失,这不仅会打消人们的创业激情,甚至还会磨平他们就业的热情。
因此,为积极推进双创建设的快速发展,支持示范基地探索创新,在双创发展的若干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一批瓶颈制约,激发体制活力和内生动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和政策环境,政府采取了相应政策。
拓宽市场主体发展空间
持续增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累积效应,支持示范基地纵深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先行试验一批重大行政审批改革措施。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深化网上并联审批和纵横协同监管改革,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干预,逐步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在示范基地内探索落实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推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点和快速维权通道,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落实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改革措施,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并督促指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切实用好。支持示范基地完善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打通科技和经济结合的通道。落实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互联网企业特点,支持互联网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享受相关政策。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对示范基地支持力度。在示范基地内探索鼓励创业创新的税收支持政策。抓紧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递延至取得股权分红或转让股权时纳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促进创业创新人才流动
鼓励示范基地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政策,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开展外国人才永久居留及出入境便利服务试点,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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